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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兴区聚力推动执法事项权划转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20-11-26??‖??

当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存在职责和边界不清、日常监管缺位等突出问题,造成执法工作效率较低、联动效能较差,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的健康发展,影响了民生福祉和社会和谐。该区为全面贯彻省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对标对表推动《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以下统称《统一目录》)事项权有序划转,进一步厘清执法部门职责和边界,推动建立分工合理、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执法体系,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目前,已一次性落实300项事项划转到位,立案659件,占全年案件数量的16.85%,其中新划转事项周结案率达96.4%,在水事管理、农村环境卫生等4个领域开出全市“首张罚单”,激活倾倒或弃留秸秆、食用菌菌糠等7条“睡眠条款”。

一、谋定而动,做深做细前期

(一)厘清具体事项,确保划转到位。全面梳理《统一目录》明确的14个条线20个方面300项事项,拟新增划入教育行政、水行政、风景名胜管理、房地产等127项事项权,划出事项55项,同时对照市区两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通过组织协调会,广泛征求部门意见,画好时间表、作战图,确保事项承接无重复遗漏、事项调整规范有序,确保一次性划转到位,截至目前,事项已100%划转到位。

(二)摸清具体困难,确保解决到位。主动对接自然资源与规划、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提前掌握难点频发事项,确保“接得稳、管得好”。如,新增“水利”领域中,要求“在供水水库库岸至首道山脊线内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或者在五度以上不足二十五度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未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或者烧山开荒和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上全垦造林的处罚”,对执法要求较高的专业能力水准,区执法局提前邀请水利部门的业务骨干授课答疑,厘清辖区内荒坡地具体数据,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和数据支撑。截至目前,共发现难点23个,已解决7个。

(三)讲清具体制度,确保培训到位。建立定期轮训、专项辅导等培训制度,加强业务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和培训,落实同步征询工作意见、同步布置相关工作、同步开展业务培训三个“同步”。如,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召开“综合执法事项解析会”,逐条解析300条新增事项,提升执法队员业务能力,确保日常履职平稳有序。截至目前,已开展培训18次,各乡镇街道中队覆盖率100%。

二、谋定而变,妥善中期衔接

(一)同步划转,但先行先试。在全省统一划转要求基础下,结合该区实际,在部分群众关心、急切迫切的领域,加强划转事项的处罚力度。同时在水事管理、农村环境卫生、市容环境管理等多个领域率先开展联动执法,着力破解垃圾混投、污水乱排放等群众诉求集中的难点问题,推动城乡生态环境更加优化。截至11月16日,已结案56件,开出涉及4类7个案由的全市“首张罚单”。

(二)事项划转,但责任不减。严格业务主管部门源头监管和批后监管责任,做到“处罚事项划转、监管责任不减”,落实业务主管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各往前靠一步原则,推动部门密切配合,实现闭环管理、分段处置。如,10月1日该区综合执法、水利等部门事前密切配合,对该区一家房产公司未验收水保设施开展生产建设情况进行立案调查,成为新划转事项承接后办理的全市“首案”。截至目前,该区已完成联合执法20余次,处理协同案件3件。

(三)按时划转,但普法常态。在执法事项按时有序划转基础上,迅速开展普法教育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实施“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宣传,完善“阵地+媒体+活动”的宣传模式,提升群众法律意识。截至目前,累计张贴宣传资料327份,发放资料2513份,“进社区、进单位、进校园”宣传126次,现场接受咨询累计约4220人次。

三、谋定而管,夯实长效支撑

(一)智慧执法一体化。加快数字执法体系与新执法事项衔接,深入推进模块新增、平台整合、问题预警等工作,实现智慧系统有序融合。同时依托自主研发的“互联网+公证”智慧取证平台、执法办案系统、智信系统,为新划转事项案件固证存证、提升执法效率、优化人员、设备等资源合理配置。目前,该区综合执法部门60%的基层中队已完成“4G一体化”信息化建设,中心城区一体化指挥系统、执法记录仪等硬件配备率基本达100%,执法效率得到有效提升。

(二)考核评价双结合。健全完善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分类考核与分领域考核相结合的考评体系,科学合理设置指标,同时改进创新督促检查方式方法,充分运用督促检查结果,提升督促检查工作效能。如区综合执法局以考核激励为重点,将划转“首案”列入考核细则,将结果与年底评优评先挂钩,截至目前,已有12个乡镇街道中队办出“首案”,其中办理较多的是道场乡8件、织里镇和高新区各4件,基层执法队员办案的积极性和规范性明显提升。

(三)统筹协调三到位。充分发挥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组织协调作用,成立由区委常委担任组长,区综合行政执法、编委办、司法行政以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协调小组,半月召开1次例会,专题协商主要存在问题和困难,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职权划转工作。制定出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间的指挥协调、执法衔接、协作配合、上下联动、评估考核等配套制度,截至目前,已召开协调会3次,解决问题11个,实现协作有规程、推进有举措、结果有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