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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公开征集《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开展综合执法领域“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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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开展综合执法领域“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4月9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到市执法局法制处: 

一、通信地址:湖州市市民服务中心5号楼法制处(邮政编码:313000); 

         二、电子邮箱:314195671@qq.com;

       三、电话:0572-2111231

    四、传真:0572-2662800。 

         附件:《《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开展综合执法领域“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3月30日  

 

 

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开展综合执法领域“综合查一次”

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足彩app哪个是正规的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努力构建科学、系统、有效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执法体系,实现放管并重、放管结合,进一步优化事中事后监管服务,营造我市良好营商和社会发展环境,结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任务目标

通过统筹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重点执法领域内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方式,全面形成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常态化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机制,从而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和商务成本,以更高效的执法方式提高对违法行为的精准监管力度,持续提高执法监管的公平性、高效性、规范性,有效减少多部门重复执法扰民问题,保障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赶超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协同高效。相关部门积极配合、通力合作,以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带动各个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履行日常监管职责,构建协同高效的多部门联合监管体系。

(二)坚持依法履职。相关部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执法监管职能,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各环节监管依法有序进行。

(三)坚持以人为本。践行人性化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服务方式,坚持普法教育与行政处罚相结合,注重释法说理,强化有针对性的跟踪服务和指导,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四)坚持公开公正。推进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规范执法自由裁量,完善权利救济渠道,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三、工作举措

(一)制定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针对综合执法重点领域中的常见、高频违法行为,各相关部门联合分类梳理适用联合检查的事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明确和规范联合执法检查事项名称、检查对象、执法依据、检查主体、部门任务分工等,科学合理确定联合检查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检查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跨部门联合执法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成熟一批、公布一批,逐步健全完善。

(二)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基础资源库。在各相关部门现有的“两库”资源基础上,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原则上适用联合检查的所有综合执法领域的被监管对象都应纳入联合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并予以实时调整完善,确保涵盖全部市场主体;联合执法检查部门在有关领域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都应纳入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探索组建“联合执法检查专家库”,聘任综合执法系统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办案能手和业务专家组成“联合执法检查专家库”,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查处与指导。

(三)确定市县乡“三级联动”模式。全市域采取“市级统筹+县(区)联合执法监管+镇域联合日常巡查”的市县乡“三级联动”模式,即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适时统筹组织开展全市域的“综合查一次”“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属地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乡镇(街道)负责日常联合巡查,同时,以练市镇为试点,探索建立“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提升基层执法实效。

(四)依法开展多样化联合检查方式。各区县可因地、因时、因需探索采用多种联合执法检查方式,可采用综合大检查模式一次性完成被检查对象涉及的所有事项,也可结合“三改一拆”、污水零直排、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中心工作,通过跨部门联合检查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可以视情采取线下联合检查方式,也可以视情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采取线上联合检查方式,以多样化的联合检查方式,做到人员一次性选派、检查一次性完成、结果一次性公布,实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的“综合查一次”综合查办的工作成效。

(五)加大推进智慧监管力度。加强各部门间信息资源以及监控设备资源等共享共用,充分运用“互联网+”模式,形成“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监督留痕、责任可究”的完整信息链条,构建新型事中事后信息化监管模式。全面推行非现场执法方式,推广使用“互联网+公证”执法智慧取证平台,充分运用科技化取证手段,减少执法冲突,提高执法效能。

(六)强化联合执法检查结果运用。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对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要及时通报有关职能部门;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要强化多部门、跨区域的信用奖惩联动,对于本年度检查情况不合格的被检查对象,依法实施相关的失信惩戒措施,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充分发挥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作用,增强联合执法威慑力和公信力。

四、联合执法重点检查内容

结合当前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通过综合比对、科学筛查,各级重点针对垃圾处置管理、餐饮服务管理、建筑工地管理、公共场所停车秩序管理、户外广告管理、室内装修管理、工程车“三化”管理等方面的常见、高频违法行为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也可结合各地区实际,适时开展《综合执法领域“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中其他事项的联合执法检查。

(一)垃圾处置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未经核准擅自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以及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相关管理义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二)餐饮服务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餐饮单位未合法处置餐厨垃圾、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无证排放水污染物、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三)建筑工地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在建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擅自施工、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建筑工地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或未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四)公共场所停车秩序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擅自设置车挡、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占用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户外广告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未按依法批准要求设置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湖州日报集团)

(六)室内装修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违法搭建或改装房屋、装修工程变动承重结构或涉及建筑主体、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

(七) 工程车“三化”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组建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由分管市领导任组长,秘书长、市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区县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制定年度具体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不断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专业执法+联合执法”的横向联动、纵向互动的工作机制,提升基层综合治理水平。

(二)健全制度,强化规范。建立和规范跨地区、跨部门和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开放、交换、共享机制,为推动执法业务协同提供重要的信息技术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加强对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的协调沟通。健全后续监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联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施严格的后续监管,防止监管脱节。

(三)严格监督,提升质效。各区县要定期对本意见落实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及时发现、掌握和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工作每月通报制度,各区县每月向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安排,市综合行政执法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对各区县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跨部门联合执法的各项工作涉及面广、任务艰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广泛宣传跨部门联合执法的重要意义、工作进度及开展成效,增加此项工作的市民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高质、高效、有序运行。

 

附:综合执法领域“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清单

 

 

 

 

 

 

综合执法领域“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

检查事项清单

 

一、垃圾处置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未经核准擅自清运处置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以及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相关管理义务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

二、餐饮服务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餐饮单位餐厨垃圾未合法处置、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无证排放水污染物、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三、建筑工地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在建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擅自施工、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建筑工地未取得排水许可证或未按照排水许可证的要求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四、公共场所停车秩序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机动车驾驶员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擅自设置车挡、地桩、地锁等障碍物占用道路公共停车泊位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五、户外广告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未经审批擅自设置或未按依法批准要求设置户外广告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湖州日报社)

六、室内装修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未申报登记进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违法搭建或改装房屋、装修工程变动承重结构或涉及建筑主体、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等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

七、开展工程车“三化”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八、专业市场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专业市场及其周边的乱占道、乱停车、乱堆放、乱搭建、乱张贴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公安局)

九、石油天燃气及城镇燃气经营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燃气经营者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管道企业未依法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未经批准进行危害管道安全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委)

十、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擅自挖掘城市道路、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擅自砍伐、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疏忽大意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损伤或者死亡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建设局、公安局)

十一、犬类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养犬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综合执法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

十二、露天禁烧管理联合执法检查。违法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生态环境局、综合执法局、农业农村局)

十三、社会生活噪声管理联合执法检查。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等的、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

十四、水行政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水利局、综合执法局)

十五、人防工程管理联合执法检查。重点不建或少建防空地下室、侵占、改造、损坏人防工程、擅自施工造成人防警报设施损坏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实施单位:人防办、综合执法局)